各直屬(儲備)庫、公司各部(室):
現將《福建省糧食局辦公室轉發省委宣傳部關于開展2017年“12·4”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閩糧辦法〔2017〕10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結合省級儲備糧管理的行業特點及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請各直屬(儲備)庫將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情況,于12月18日前報送公司黨工部。
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