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請求安排漳州直屬庫壓倉費用的請示》(閩糧儲備〔2010〕127號)收悉。經函商省財政廳,現省財政廳已以閩財建〔2010〕120號文函復(此件也已抄送你公司),請按省財政廳的函復意見抓緊實施。此復。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